[遲到的司法] 高院主動告發王又曾等人違反證交法固網股條案 高院主動告發王又曾等人 〔2012.02.04∕自由時報負債整合∕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摘要:高等法院審理力霸掏空等案時,查出亞太固網遭掏空二百七十七億多元案中,被通信用貸款緝的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及旗下六家子公司負責人王令一…等人涉嫌以販售「固網股條」方式籌措七十五億資金裝潢,拿別人的錢當股本,搶下亞太經營權,高院昨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王又曾及其子女等人,北檢已受理偵辦。 高等法情趣用品院調查指出,王又曾等人一方面以力霸、東森集團及個人資金共九十七億投資亞太固網,另一方面於八十九年間成立酒店經紀三家投資公司,並辦理原已設立的三家投資公司的現金增資後,向外販售「固網股條」。。高院認為,王又曾等人是關鍵字廣告利用集團公司資金投資,再以販售「固網股條」方式,拿別人的錢當股本,掌控亞太公司的經營權,遂行掏空亞太公G2000司的計畫,已涉及證交法第二十條虛偽不實交易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酒店打工億元以下罰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4/today-life15.htm法官大人啊﹐這都什麼時候西服發生的事了﹐還有﹐ 那位王 先生也不知跑到哪去了﹐你們到現在才來處理?喔﹐我腦袋都昏了啦﹐拜託下次可以快宜蘭民宿一點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p15dpmnz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