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將迎來2015年國內汽、柴油價格調整的首個“窗口期”,市場預測,國內成品油價格迎來新年首跌已無懸念。此次下調若成行,全國大部分省市93號汽油每升零售價格將在時隔5年多後再次步入“五元時代”。
  我國於2013年3月底出台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按照新機制,國內汽柴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當調價幅度低於每噸50元時,不做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2014年7月以來,在國際原油價格持續走跌的影響下,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也出現罕見的連跌局面。剔除2014年11月28日成品油價格因消費稅上調抵消價格下調幅度而未作調整,此次將迎來油價調整的“十一連跌”。
  自2014年6月下旬以來,布倫特以及WTI原油期貨價格跌幅已超過55%,而國內汽、柴油價格雖也達到五年多來的低位,但下滑幅度僅為20%多。
  市場機構中宇資訊分析稱,二者出現差距主要由於,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中零售價格的制定,是以國際油價作為基準價,根據噸桶比、匯率等折算為國內價格,再加上國內加工以及流通領域的費用後,最終確定的零售價格,是屬於上限價格,並不是與國際油價形成絕對的一比一的關係。另外國內成品油質量升級加價政策,以及2014年末連續兩次的成品油消費稅的上調等都對國內油價形成影響。
  不過,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兩次成品油價格下調均“遭遇”消費稅上調後,市場擔心油價在進入“五元時代”這個關鍵價位前是否會再次遭遇消費稅上調的“臨門一腳”而落空?
  我國汽柴油消費稅的調整依據是2009年頒佈施行的《消費稅暫行條例》,條例規定“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因此,只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上報國務院,經過國務院批准,就可以對消費稅稅率進行調整。
  油價下調無疑將有利於民生,但價格是調節消費行為的重要杠桿,在油價的“跌跌不休”中,一種新的擔心開始上升:過低的能源價格,不利於我國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以及資源環境壓力的緩解,並對正在推進的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造成困擾。從這個角度看,通過再度調整消費稅調節消費行為的可能性並不是沒有。但中國消費稅達到什麼樣的水平對經濟社會發展才是最為有利的,收上來的消費稅如何使用,相關部門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向公眾公開也應是必要的程序。
  新華社記者 安蓓  (原標題:成品油價今或迎來“五元時代” 消費稅能否再透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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