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汽車三包規定實施以來,我國汽車三包信息全面備案公開。截至目前,共有88家汽車生產企業進行汽車三包信息備案發佈。
  令業界和消費者寄予厚望的汽車三包政策已於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開具發票時間為準,只要10月1日之後購買的乘用車都可享受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政策。
  “目前,新政實施已經滿月,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運行順暢,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汽車消費市場正在發揮積極作用。”日前,質檢總局新聞辦主任陳熙同在10月質檢總局例行發佈會上如是說。他同時透露:“質檢部門也發現部分汽車生產商存在信息備案公開不規範,部分汽車經營商違規減免、規避三包責任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成效與問題並存
  據陳熙同介紹,汽車三包規定實施以來,我國汽車三包信息全面備案公開。截至目前,共有88家汽車生產企業進行汽車三包信息備案發佈。其中,國產汽車61家,進口汽車27家,涉及134個品牌、4407個車型、銷售修理網點29868個。
  與此同時,技術咨詢人員庫逐步建成。質檢總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共有31個省份組織20206名專家在汽車三包專家管理系統上提交了申請材料,有2369名專家被聘用,為汽車三包爭議處理提供技術咨詢保障。
  此外,汽車三包爭議處理工作體系不斷健全。“地方各級消費者協會和質監部門負責汽車三包爭議處理的工作機構逐步就位,並開始受理家用汽車消費者有關汽車三包的投訴、咨詢。”陳熙同說。
  儘管汽車三包新政實施“滿月”成效初顯,但陳熙同披露,在這一個月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首先,在信息備案公開方面,有個別汽車生產者備案信息內容存在缺項、漏項等問題。“如有40家汽車生產者備案車型信息不全,有36家汽車生產者備案的4S店不完整等。”陳熙同說。此外,也有少數汽車生產者備案的三包憑證內容不規範。如三包憑證中明示汽車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少於國家標準要求,易損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種類範圍多於國家標準《汽車三包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和三包憑證》等。
  “其次,部分汽車經營者設置違規條款。部分汽車生產者在《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中,添加了‘消費者只能在4S店維修保養,否則不承擔三包責任’等霸王條款,部分汽車4S店在購車合同中也設置了類似的‘附件條件’,超出汽車三包規定的三包責任免除範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陳熙同說,此外,還有部分“美規車”銷售商沒有向用戶提供三包憑證,也不提供任何質量擔保,試圖通過“簽署承諾書”“車輛登記為公司”等手段規避三包責任。
  政策亟需繼續完善
  “針對上述問題,質檢總局和各級地方質監部門將採取相應措施,有效推動汽車三包規定的貫徹實施。”陳熙同說。
  他介紹,質檢總局和各級地方質監部門將組織專家對汽車生產者信息備案、公開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全面評估,公佈評估結果,督促信息備案、公開工作滯後的汽車生產者嚴格按照汽車三包規定,迅速完成整改。同時,對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購車合同“附加條件”內容違規的汽車生產者和銷售者,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查處。
  “此外,要充分利用汽車三包網等信息平臺,加大汽車三包政策法規宣傳、汽車三包專業知識普及,以及汽車三包違規信息披露,探索建立三包問題快速響應機制。進一步完善汽車三包專家管理機制,加強與消協等第三方機構聯繫,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揮作用,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陳熙同說。
  但也有業內人士提出,目前汽車三包存在的各類問題,主要源於汽車三包的相關司法解釋還沒有出來,細則規範也並不健全。據瞭解,目前受理的汽車類投訴也多以調解為主,4S店多數願意承擔責任,但如果銷售方不願承擔責任,工商部門所能依據的僅是消費者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對汽車這種大宗商品的制約力極為有限。
  此外,儘管三包條例中對車輛退換都做出了明確規定,但車輛屬出廠就存在問題,還是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故障,常會產生“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因此,建立權威的第三方機構為糾紛雙方提供公正、透明而專業的標準鑒定也是非常必要的。
  (原標題:汽車三包新政作用顯現 政策亟需再完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p15dpmnz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